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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發(fā)布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印度、阿曼和巴基斯坦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PET)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肯定性初裁。 裁定結果如下:中國公司的傾銷幅度為3.3%-17.4%,補貼幅度為22.8%,臨時稅率26.1%-40.2%;印度公司傾銷幅度為34%-45.6%,補貼幅度為3.9%-31.1%,臨時稅率37.9%-76.7%;阿曼公司傾銷幅度為22.2%-41.3%,補貼幅度為0.5%-4%,臨時稅率22.2%-45.3%;巴基斯坦公司傾銷幅度為45.6%,補貼幅度為0.51%-2.3%,臨時稅率45.6%-47.9%. 2017年8月18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發(fā)布公告稱,應加拿大企業(yè)Compagnie Selenis Canada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印度、阿曼和巴基斯坦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啟動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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